IEP會議:
學校行政人員、相關老師、家長、專業團隊人員共同擬訂與檢討特殊教育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一學年至少召開三次。
「舊生」於開學前一個月召開,「新生」於開學後一個月召開。
特教推行委員會:
學校用於宣導、審議特教相關方案,便於家長、老師們了解校內的特教運作情況。一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IEP會議:
學校行政人員、相關老師、家長、專業團隊人員共同擬訂與檢討特殊教育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一學年至少召開三次。
「舊生」於開學前一個月召開,「新生」於開學後一個月召開。
特教推行委員會:
學校用於宣導、審議特教相關方案,便於家長、老師們了解校內的特教運作情況。一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之範圍如下:
職能治療師使用特定活動,從而協助小朋友恢復身體或精神心理上的各樣疾病,透過有目的的活動來治療、協助及維持小朋友生理上、心理上的健康;或減輕及舒緩小朋友在發展障礙或社會功能上的障礙對他們的影響,使他們能獲得最大的生活獨立性,訓練班級活動技能(體育.美勞活動)以融入原班學習。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